近日,生態環境部又發布了《關于推進生態環境監測體系與監測能力現代化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這是繼2019年《關于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19〕11號)(以下簡稱11號文)發布后,國家對現代化、智慧化手段提升安全環保監測水平提出了又一項新要求。
作為生態環境的重點盯防領域之一,《意見》對化工行業特別是化工園區的智慧化建設,園區及企業首當重視《意見》中提出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的建設要求。
《意見》明確,經過3-5年努力,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更加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履責、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監測格局建立健全,科學獨立權威高效的監測體系基本形成,監測數據真準全得到有效保證,生態環境監測能力顯著增強,對生態環境管理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支撐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在安全領域,要求建設上下互通互聯的危險化學品“一張圖”。在環保領域,聯合建立天地一體的國家生態質量監測“一張網”。
污水處理方面
“加強固定源(含尾礦庫)、入河(海)排污口、移動源和面源監測”。這就要求化工園區的在污水排放管控上不僅要重點監測污水處理廠,還要對園區的雨污管網、河道以及各類移動源、面源進行監測,通過污水處理“一體化”,在分類收集—分質處置—事故管控—末端控制等四個環節進行把控,實現智慧化、精細化管理。
大氣治理方面
“強化高架源、涉VOCs 排放、涉工業窯爐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推動重點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建立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監測體系,鼓勵開展排污單位用能監控與污染排放監測一體化試點,拓展污染源排放遙感監測”。目前化工企業的無組織廢氣排放是一項難以很好解決的重要問題,要求園區加強對企業的VOCs整治工作,通過在園區內建設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和特征污染物傳感器,在園區邊界設置監測點等構建環保物聯網,實現環境VOCs實時監控和污染溯源。
監管制度方面
建立完善測管協同工作機制,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生態環境執法監測,將承擔執法監測任務的監測人員逐步納入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提升監測與執法工作效率。鼓勵生態環境部門委托有資質、能力強、信用好的社會監測機構配合開展執法監測。2025 年前,全國區縣監測機構應具備獨立開展行政區域內執法監測和應急監測的能力。
《意見》把“可共享”、“可溯源”作為監測體系建設的兩項目標:
2021年前,地方省、市、縣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網,并接入生態環境部信息資源中心。依法推進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數據公開與共享。建立國家-省-市三級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加強監測數據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實現各級各類監測數據有效整合與互聯互通。
推動建立分級管理、全國聯網的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監測活動全流程可追溯。制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健全生態環境監測量值溯源體系,強化質量監管能力。
智慧環保體系的建立離不開科技創新與裝備升級。
《意見》明確要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技術體系,發展智慧監測,推動物聯網、傳感器、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監測監控業務中的應用。
鼓勵重點區域省市建立生態環境監測創新示范基地,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監測技術裝備研發和應用轉化,推動監測裝備精準、快速、便攜化發展。
圍繞空氣、水、海洋、生物生態、輻射、噪聲、應急預警監測、遙感監測、履約監測等重點領域謀劃一批重點工程。
統籌優化生態環境陸海觀測衛星遙感影像獲取與共享機制,開展全國多周期覆蓋、多分辨率、多要素衛星數據的解譯和獲取,逐步拓展全球數據獲取匯集能力。
《意見》還要求加強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的經費投入。修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運行支出標準,分級制定生態環境監測事權與財政保障清單,力爭將所需經費足額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重點保障。各地要積極拓展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投資渠道,積極爭取生態補償、污染防治等專項經費支持,注重提高投資績效。
信息來源:興園化工園區研究院